关于调整2025年机械、化工、冶金、劳动安全、建筑材料等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时间的补充通知
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自治区各部、委、办、厅、局人事部门,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:
按照自治区关于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,就调整《关于2025年机械、化工、冶金、劳动安全、建筑材料等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内国资人事字〔2025〕61号)有关时间事宜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申报材料截止时间
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、资历、任职年限、业绩成果(论文、奖项、荣誉等)、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延长到2025年7月15日。
二、关于线下提交材料截止时间
自治区直属各有关单位人员申报机械、化工、冶金、劳动安全、建筑材料等专业职称的,申报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15日。
随文附《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单》,请各申报单位和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附件: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单
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
2025年6月10日
附 件
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单
1.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(A4纸,一式2份);
2.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(A3纸正反面打印,一式15份);
3.继续教育审验卡(原件);
4.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聘书(复印件);
5.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;
6.公务员、军队转业人员调入企业事业单位首次申报佐证材料;
7.公示情况报告;
8.任现职以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、论著、译著、学术研究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(复印件);
9.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、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、推广等方面的资料(复印件);
10.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;
11.其他佐证材料。